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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文明 ::::::
精神文明建设
2005 年,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围绕实施“四个梅州”发展战略、建设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一、扎实推进“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
1 、积极开展示范点教育活动。2005 年2 月,市文明委召开动员大会,对全市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会后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的意见》(梅文明委[2005]2 号),确定了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0 个单位为市直单位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示范点。各示范点经过不断探索,创新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与实践活动,使整个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开创了良好局面。7 月29 日 市文明办召开了全市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示范点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示范点的做法和经验,并对示范点的做法和经验通过媒体刊播逐一进行宣传推广,以点带面,推进全市现代公民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全市各地、各部门也结合实际,积极行动,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确定教育活动示范点,扎实有序地推进教育活动。
2 、精心组织策划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市文明办组织梅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专版,运用新闻报道、系列评说、专访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进行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的宣传。全市各地积极开展以现代公民教育为重点内容的“百课送基层”巡回宣讲活动,发动机关、企业、学校和城乡基层单位张贴现代公民教育活动宣传画4000 多套,征订《中华道德名言精粹》4300 多册、《中华美德书》3400 多册,组织青少年学生收看《托起明天的太阳》电视系列专题片。同时,运用黑板报、宣传栏等文化宣传阵地和采取公益广告、手机短信、标语、横幅、宣传图片等形式,大力宣传“爱国、守法、诚信、知礼”基本道德规范。
3 、开展形式多样的现代公民教育实践活动。全市各地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道德实践活动。一是开展了文艺宣传“百校行”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合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文艺宣传“百校行”活动。围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道德规范,由市统一组织创作了《要做现代好公民》等8 个节目,各县(市、区)负责演出,学校参与演出。这一活动于9 月开始在全市中、小学校巡回演出,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二是举行宣誓暨签名仪式。2005 年3 月始,我市各地先后举行了现代公民教育活动宣誓暨签名仪式。6 月2 日 ,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教育局等9 个单位联合在梅城文化公园广场举行了梅州城区现代公民教育活动宣誓暨签名仪式。三是开展行业诚信建设。2005 年初,市广告、建筑、音像等10 个行业协会和100 家先进民间组织先后发出行业诚信倡议,号召全市行业以诚立身、以信立业、以质取胜。四是开展革命传统纪念活动。清明节前后,我市党政军领导和社会各界群众代表聚集在梅县革命烈士纪念碑前,隆重祭奠为实现民族解放、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而牺牲的革命先烈。此外,全市还先后开展了纪念黄遵宪逝世100 周年、丘逢甲诞辰140 周年、叶剑英诞辰108 周年、孙中山莅埔(大埔)87 周年等学术研讨系列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深化了革命传统教育主题,弘扬了爱国主义精神。
二、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全市通过实施“关爱工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工程”、“德育教育工程”和“阳光网吧工程”,全面优化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大力整治网吧等文化市场,引导未成年人自觉远离不良网吧。同时,创建公益性网吧和绿色网吧。通过开展各种清理整治行动,我市网吧市场管理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二是加强阵地建设,各县(市、区)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的健康娱乐场所。三是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开展客家历史文化传统教育,开展“红色之旅”、“客家文化之旅”活动。四是推介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制作和播出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公益广告。五是扎实开展各项教育实践活动。先后开展了“传承文明、培育新人”、小公民道德建设“五小”(小帮手、小标兵、小伙伴、小卫士、小主人)活动、“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暑期“十个一”(读一本抗战书、看一部抗战影视片、唱一首抗战歌曲、做一次社会调查、做一次全家人饭菜、洗一次全家人衣服、做一次敬老爱老的好事、做一次有利于“生态梅州”的好事、熟记一个抗日故事、写一篇暑期日记)活动,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行了生动有效的实践,提高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
三、继续深入开展新时期“梅州精神”大讨论活动
2005 年,我们继续深入开展了新时期“梅州精神”的大讨论活动,广泛征求广大市民和市文明委成员的意见,不断进行了归纳、分析和提炼,形成了新时期“梅州精神”的表述方式,并已报市委、市政府审议。
四、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全市坚持以人为本,务求实效的方针,大力推进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这些创建活动的档次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一是创建文明城市取得新成效。2005 年3 月,市文明委印发了“梅文明委[2005]3 号”文《梅州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实施意见》。梅县、梅江区、市直各部门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对照“测评体系”标准,结合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成果,突出重点,不断优化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持续加大城市建设和管理力度,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城市形象显著提升。二是创建文明行业取得新进展。全市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纷纷制订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争创文明行业、文明单位。三是创建文明村镇取得新突破。开展了“洁净家园•绿满梅州”、“康乐新村”、“卫生文明村”等活动,大力推进文明村、户评选,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等突出问题,引导农民养成文明的生活方式,收到了明显成效。四是创建文明社区掀起了新高潮。全市扎实推进社区教育、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文化、社区服务、社区管理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万家社区读书”、创建“绿色社区”等活动,努力提高社区居民文明素质和居住环境质量。
在各项工作的创建活动过程中,全市先后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2005 年10 月,广东梅州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广东塔牌集团有限公司、市中级人民法院、梅县雁南飞茶田有限公司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梅县雁洋镇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村镇”、大埔县西河镇、兴宁市罗浮镇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单位”。2005 年11 月,全市有10 个单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文明单位”称号;有4 个村镇荣获“广东省文明村镇”称号;有4 个社区荣获“广东省文明社区”称号;有2 位个人荣获“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2005 年12 月,我市表彰了100 个“文明单位”、30 个“文明村镇”、50 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五、广泛宣传先进典型
我们坚持把典型宣传作为重要抓手,精心选树典型,努力培植典型,大力宣传典型。2005 年7 月,我们特别推介了“模范专武干部”黎广森同志的先进事迹,重点系列宣传了广东梅州烟叶复烤有限公司等8 个单位开展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的经验,宣传了梅县开展“孝行奖”评选活动的做法。通过加强典型宣传,让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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