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省十一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坚持党委领导 严格法定程序
MeiZhou114.Com 2007年10月18日 来源:梅州日报 作者:梅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宋健军 通讯员钟宇鸣)昨日上午,我市召开省十一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会议,传达省相关会议精神,部署推荐我市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工作。会议强调,选举工作要坚持党委领导,严格法定程序,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把工作做细做实。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古小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翁永卫参加会议并作讲话。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县(市、区)委组织部的有关负责人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人员等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根据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11月20日前选出。我市应选省十一届人大代表33名,与十届代表名额相同。其中,工农和其他劳动者14名,干部5名,知识分子10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4名。分配到各县(市、区)名额如下:梅江区3名、兴宁市4名、梅县4名、平远县2名、蕉岭县2名、大埔县3名、丰顺县3名、五华县4名、市直8名。
古小平强调,各选举单位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将选举工作的精神、方案积极向当地党委汇报,主动与组织部门联系沟通,严格按程序办事,出现疑问时及时请示汇报。要以德才兼备原则认真推选代表,牢牢把好代表政治素质关、履职能力关、个人品德关。要严格按代表类别选出代表,优化代表结构,其中党员不得多于方案要求,妇女、归侨不得少于方案要求。要做细做好选举工作,坚持代表考察程序,积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严格执行工作日程安排,确保11月20日前完成省十一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翁永卫要求,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认识做好省十一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严格按标准和程序办事,充分发扬民主、落实代表结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确保选举产生的代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要严肃纪律,警惕各种不良风气、不良势力介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选举环境。要切实加强领导,管好方向、抓好大事,坚持党委领导原则,及时了解和掌握代表选举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