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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建立绩效考核新机制 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


 本报讯 大埔县委、县政府为充分调动各镇(场)党政班子成员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发挥村两委干部和村民小组长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作用,新春伊始,该县决定试行2007年度各镇党委书记、镇(场)长绩效考核办法,在实行县直一把手工作实行月通报制度的基础上,对乡镇(场)党委书记、镇(场)长每月实行实绩考核,按县、镇全面工作的具体实际和要求,相应制订出镇级财税收入、招商引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等10大项20多个小项的考核内容、实绩指标和考核方式、奖励办法、考核监督等机制。

    与此同时,为调动基层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全力做好当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积极性,协助县、镇两级完成相关的工作、任务等,又相应制订出台了对全县村干部(含居委干部)和村民小组长实行绩效考核的办法。

    该县决定对实绩考核达标的镇(场)党委书记、镇(场)长给予通报表扬,并每人每月奖励1000元,其它镇(场)党政班子成员每月合计奖励2000元至3000元不等;村两委干部和村民小组长由镇(场)具体负责考核,县财政按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每月50元,其他村干部每人每月30元,各个村民小组长每人每月20元的奖励标准下拨至各镇(场),对各镇(场)配套奖励经费也作出相关要求。

    该县从2007年起,每年拿出近400万元的经费奖励考核达标的镇、村、村民小组干部,将进一步激发各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助推新农村建设。
           黄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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