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17次盗剪电缆7141米 丰顺三名“电缆大盗”被判刑
MeiZhou114.Com 2007年6月20日 来源:梅州日报 作者:杨立荣
本报讯 日前,丰顺县人民法院对一宗重大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10年,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7年、判处被告人徐×华有期徒刑2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2月至2006年11月间,被告人徐某、张某、徐×华3人时分时合,经过事先预谋,乘夜深无人之机,窜至丰顺县县城周边的汤坑镇、北斗镇、汤南镇、汤西镇、潘田镇等地偏僻地段,用剪刀、麻绳、镰刀等作案工具盗割正在使用的电信电缆线,其中,被告人徐某先后参与作案17起,盗割电缆线价值数额达113411元;被告人张某参与作案5起,参与盗割电缆线价值数额为46385元;被告人徐×华参与作案2起,盗割电缆线价值数额为10670元。据统计,上述3名被告人接连17次盗剪电缆线7141米,导致累计828户固定电话电信用户网间通讯中断85小时、数个小灵通基站全部瘫痪,直接经济损失达216418元,电信公司为此花费的抢修费用达54845元。 (杨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