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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国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邀请信)


  申请出国探亲,访友须提交亲友境外的邀请信和邀请人所在国家的居住证明。
  邀请信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正式邀请信(邀请信六个月有效);
  有邀请内容的普通信件(邀请信六个月有效) 。
     居住证明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邀请人所在国的居留资格证明;
  邀请人所在国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邀请人所在国的在学、在职证明;
  邀请人系公派人员,可由国内派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经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合法居留证明;
  归侨、侨眷凭市、区(县)侨办出具的归侨或侨眷证明可免交国外亲友的邀请人所在国的居留证   明;
  军队干部因探亲、访友等事由出国的,除按上述规定办理外,还须提交解放军总政治部统一印   制的《军队干部因私出国人员审查批件》;
  60周岁以上的公民可免交国外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在所在国的居留证明;
  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出国探亲访友,随父母(监护人)同时申请护照免交境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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