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正镇认真落实人大议案防止乱开滥采“四个不准”取信于民
MeiZhou114.Com 2007年7月18日 来源:梅州日报 作者:梅州日报
[人大之声]
本报讯 在平远县石正镇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凌燕昌等代表就“开发七二三地质大队队址”提出人大议案,要求镇政府采取强硬措施,防止乱开滥采现象的发生。与此同时,该镇石正村73名村民向上反映,强烈要求将七二三地质大队使用的85.53亩土地所有权归还集体所有。由于此事涉及到历史问题,成为村民信访议论的热点,并有持续上访不断反弹的趋势。
石正镇党委、镇人大对此高度重视,通过查资料、察看现场、深入走访村民,得知了事情缘由。七二三地质大队队址坐落在石正镇细岗子和松坪顶,1973年经平远县批准征用石正镇石正村、圩下村、正和村的土地共85.53亩,有当时的征地协议及补偿协议书,1991年又重新到该县国土局办理土地使用证。依据《土地管理法》,这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七二三地质大队,属国有建设用地。
在详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该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丘锦乾带领党委、人大,以及国土、水利、信访等部门干部,所在村的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人大代表、开发商负责人到现场办公。作出了落实人大议案,落实民生信访的“一定位、四不准、两监督”实施方案。
一定位即把七二三地质大队队址开发项目建设列入石正镇中心镇的总体规划,定位为“石正镇休闲公园”,让该项目与平远县十大重点建设项目对接,建成石正镇群众集休闲、娱乐而一体的公益性民心工程。四不准即:一是不准借兴建休闲公园为名非法挖采白泥等地下资源;二是不准随意、损毁迁移原地树木,项目的规划设计应保护原有银杉、古柏等树木,科学设计;三是不准改变富石水库中灌渠流经本地段500米长的现状,确保灌渠畅通,使下游正和、石正、先锋三个村万人用水和4000亩农田灌溉有保障;四是不准因水土流失影响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必须搞好防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两监督是,人大监督,由人大代表以及国土、村镇办等部门负责;群众监督,要求开发商根据项目定位,把设计图和施工图向社会公开,确保群众知情权。
最近,该镇召开石正村人大代表、村干部、老党员参加的座谈会,征求社会各界对政府开发利用七二三地质大队队址,建设“石正镇休闲公园”的意见建议,得到了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上访群众对上级的答复表示满意。
(陈胜远 刘逢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