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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报13起学术不端行为


  本报讯 (记者鲍颖) 为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论文,某科研人员雇用他人为自己做实验,结果被雇用者抄袭他人成果,该科研人员最终因把关不严辞去行政和学术职务,公开道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日前发布了今年第一期监委会简报,通报了13起学术不端行为。

  这13起学术不端行为,涉及的方面有引用文献未标注、抄袭他人资助的申请书、发表基金资助论文一稿多投、未经许可私自将他人写入项目组成员中并冒替他人签名的不端行为、申请基金项目时虚报已有研究成果等等。据悉,自2005年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开始以简报形式通报学术不端行为,至今已通报4次。

  某科技工作者来信反映称,四位科研人员在2005年发表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论文A)可能存在抄袭剽窃他人在2002年发表的论文(论文B)的嫌疑。

  调查发现,某科研人员(四位署名作者中的第一作者)安排其雇用的大学毕业待业人员以高粱为材料,做磷素对根系生长影响方面的实验。雇用人员用两个月时间“完成”“土培”、“水培”实验,并提交了一份基本整理好的“实验数据和总结报告”。该报告除研究材料不同,几乎照抄了论文B。该科研人员未做审核而相信了“实验数据和总结报告”,经整理后发表了“论文A”。

  目前,该科研人员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已辞去行政和学术职务;并主动与期刊编辑部联系,已发表撤稿声明,表示道歉、挽回影响。

  一单位提交6份虚假申请书

  本报讯 某单位提交的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有6份存在弄虚作假。接到举报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进行了调查核实。

  2004年,关某和施某为不具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资格的孟某某签署推荐信,提供虚假信息。

  既不是该单位职工,也没有讲师、副教授和教授职称的胡某某,在2004年获得资助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中称,“2000年博士毕业后留校任讲师”,“2001年被破格晋升副教授”,“2003年被破格晋升教授”。

  2005年,非该单位职工的关某某以该单位为依托单位,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获得资助,在申请书中,关某某称其“2004年8月被该单位某学院聘为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其签字也由他人代签,但没有书面委托书。

  关某和施某于为关某某撰写申请书的推荐信时,也提了供虚假信息。

  2006年,廖某某以该单位为依托单位申请了科学基金项目并获得资助;其申请书中将自己博士后出站的时间由2005年7月提前到了2005年5月,并称自己在“该单位软件学院工作”,是“该单位软件学院教授”。

  非该单位正式职工的刘某某,2004年以该单位为依托单位申请了科学基金项目并获得资助。在其申请书中谎称自己“2003年6月(博士后)出站,并留该单位某学院某系工作,被聘为副教授”。刘某某2005年和2006年分别申请了科学基金项目,题目相同。其中2006年的申请获得资助。2006年申请书非其本人签名,谎称自己为“2002-2005年在职博士生”。随后,刘某某本人写了情况说明,检讨他的错误,表明愿意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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