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 蒋隽 通讯员 郑伟德)昨天记者从黄埔区政府获悉,黄埔区从5月1日开始实行低保“边缘群体”帮扶救助实施方案:对于月收入在430元到500元之间的低保“边缘群体”家庭给予每年2.1万元的重大疾病救助,非义务教育阶段按照低保、低收入家庭子女助学标准的70%给予救助。此前的救助范围只针对收入在430元以下的低保和低收入家庭。
据了解,此前黄埔区的救助范围按照国家规定只针对月收入在365元和430元以下的低保、低收入家庭,此次救助方案的出台将救助范围扩大到了月收入在430元以上500元以下及有特殊困难的家庭,即低保“边缘群体”家庭。
方案规定,低保“边缘群体”家庭的重大医疗疾病和教育都按照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标准的70%给予救助。即低保“边缘群体”家庭遭遇重大医疗疾病时候,凭医疗收费单据据实报销,最高每年每人可获得2.1万元救助;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最高救助限额则分别为:高中生1645元/人/学年、职高生2205元/人/学年、中专(中技)生1400元/人/学年、大专生2800元/人/学年、本科生4200元/人/学年。
另外方案规定,在粮油实物救助方面,依照低保、低收入家庭实物救助办法给予低保“边缘群体”家庭每人每月10斤米、1斤食用油救助;慈善超市救助方面,也依照低保、低收入家庭慈善超市救助办法给予低保“边缘群体”家庭每人每月发放折款约15元的生活日用品领取券。
低保“边缘群体”认定程序
由本人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调查核实后上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民政局审批。符合条件者即纳入低保“边缘群体”救助,发给《广州市黄埔区低保边缘家庭证》。居委会收到申请人的有关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者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者有关材料和调查情况上报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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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物价补贴发放续至7月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经广州市政府决定,今年5月至7月,将继续对城乡低保、五保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和福利机构政府供养人员发放每人每月25元临时性物价补贴。
据统计,从2007年5月到2008年5月,广州市前后9次对城镇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物价补贴共计4200多万元。
时报记者 吴瑕 通讯员 穗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