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杀情妇丈夫被判死刑
MeiZhou114.Com 2008年6月20日 来源:梅州日报 作者:梅州日报
本报讯 昨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梅县人民法院在梅城举行宣判执行大会,依法判处一批案犯。其中,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的罪犯袁某被判处并执行死刑。
据了解,现年32岁的袁某是河源和平人,多年前,其在梅县丙村打工时,为达到与一名江西籍有夫之妇石某长期非法相处的目的,产生了杀死石某丈夫邹某的恶念。2005年12月13日上午,袁某应石某的要求,从和平老家带来一支土制手枪和5发子弹,于第二天凌晨朝邹某背部开了一枪,邹某当场中弹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市中院于2006年4月30日以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袁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袁某不服并上诉,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最后核准。
(宋健军 林煌)